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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开放和发展成就了晚婚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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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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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月透秋阳

~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早婚的习俗。过去我国女性没有社会地位,通常到了十六岁就应该找婆家嫁人了,男子十八岁便可以成婚。那时侯人们习惯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的夫妻甚至结婚前双方都未曾谋过面。农业社会的婚姻特征就是这样,结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

`   解放后我国制定了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为法定允许结婚的年龄。法律是出台了,但是真正的贯彻落实却并不得力。尤其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沿用着过去的婚姻习俗。同时重男轻女思想相当严重。农民的婚姻目的仍然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女性仍然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品,即使上了学最多也只能念到小学毕业就准备结婚了。然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地走进她们的婚姻生活。

`   在城市,婚姻法的执行相对于农村要得力得多。首先女孩子到了入学年龄,一般都会象男孩子一样享受教育,成年后和男性同样要参加工作,不必象农村劳动妇女那样只能在家相夫教子,或随夫下地干活。且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解放初,为了提高妇女地位,我国曾提倡婚后男到女家,即俗称的“倒插门”。但是也曾出现过歧视农村女性的错误思潮,号召农村男性进城参加工作的与原配离婚,否则会被认为是“思想陈旧”)。人们大多也会遵照法律规定的年龄结婚。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对这方面的控制便更加严格。

`   而到了现在,这种情况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不说有些人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并不急于结婚,甚至在某些大城市(比如北京),男女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却仍未嫁娶的比比皆是。并非婚姻法对结婚年龄作出了变更(曾有传言称男性结婚年龄推迟至25周岁,女性23周岁,和前一段传言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宽,允许生二胎一样系不切实际的谣传),而是出于自愿的。

`   分析这种情况,应该与人们的思想观念改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   首先,人类婚姻的目的无外乎三点:繁衍需要,生理需要和感情需要。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早享儿孙之福的观念在现代人的思想中由于社会文化的变革而渐渐淡漠。满足生理需要对于现代人来说,由于社会开放程度的发展已经无须再通过婚姻的方式来实现。而感情需要更是被现代人看开,只要相爱,结婚早晚甚至结婚与否都不重要,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的爱情理念一度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   还有一些青年认为,男人应该先立业,后成家。越是文化水平高的男女,结婚年龄就越晚。他们普遍把事业放在实现人生价值的第一位,这也是形成晚婚人群的一个重要因素。再有就是婚姻的高度自主化,不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限制了,想什么时候结婚,和谁结婚都是年轻人自己说了算。

`   抛开其他因素不谈,我们只谈性因素。在现代中国社会,校园恋情已经不再是见不得阳光的事情了。不仅仅大学生,甚至中学生都已经普遍涉足爱情。“早恋”之类的词汇早已是名存实亡,寿终正寝了,由恋爱发展到婚前性交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一夜情(One night sex)、性派对(Sex parrty)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风气。性发泄不通过婚姻照样能够轻易地得以实现,甚至比婚姻生活来得更有激情,更加刺激。那么年轻人更不会把婚姻看在眼里,当成大事。要说当成大事,倒是他们的文化水平使之更加在乎婚姻质量,宁可多次恋爱不成,不可草草结婚了事。

`   从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上来看待,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晚婚不需要法律的强制执行而出于自愿,可以省去国家多少的精力自不必说。在西方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往往都在15岁或16岁,而人们真正的结婚年龄都比法定年龄要晚得多,这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开放和成熟程度的科学标尺。

`   不可否认,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国,还有广大的农村地区人口仍然违背婚姻法在实行旧传统,旧习俗。但是相信随着我国人民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自觉晚婚必将在我国形成不可抗拒的潮流。就让我们拭目以待,迎接这场滚滚潮流的到来吧!
发表于 2005-6-1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吉吉近来可好?
 楼主| 发表于 2005-6-1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比现在"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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