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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超庄严的佛像!(高清晰)摄于“赵州禅”的祖庭-----河北赵县柏林禅寺(万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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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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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寺院供三身佛,有的供七佛,有的寺院大殿里塑的是五尊佛-----
1、正中是法身佛,名毗卢遮那佛,代表法界体性智,佛呈跏趺坐,手结智拳印。
2、左手第一位是南方宝生佛,表福德,象征平等性智,其身金色,所结手印或为满愿印,可满足众生一切愿望,即左手持衣角当心,右手仰掌;或结另一种手印,左手为拳,右手开于外方,屈无名指与小指,中指与二指、大指剑立。
3、左手第二位是东方阿閦佛,表觉性,代表大圆镜智,其像为坐像,手印为破魔印,即右手舒五指指地,左手以五指执衣角。
4、右手第一位是阿弥陀佛,表智慧,代表妙观察智。
5、右手第二位是北方不空成就佛,表事业,代表成所作智,其造像为金色,所作手印为施无畏印,即左手执衣两角,右手展掌,竖其五指,当肩向外。这五佛,根据密宗的理论综合说明佛的意义,即五佛表五智也。



佛位的确是修证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但“说”在某个阶段也是“行”的一部分------释迦牟尼佛若不“说”法49年,阿难陀尊者若不将其所说之法原原本本记载下来,后世一辈又一辈的“三宝”之一 -------“僧宝”若不再将法音广为宣流,“讲说”给更多的有缘众生,很难想象现在娑婆世界的众生们从哪里得到法益修法,若没有了讲法人,法何以绵延相续?藏传佛教设在四川喇荣的五明佛学院,之所以称“五明”,其中之第五“明”即是“声明”,也就是要将前“四明”(内明、因明、工巧明、医方明)的理智发扬开来,要靠语言文字来通达流传,是为“声”明。

有人之所以歪曲佛法是因为认错了修行的阶段。在《金刚经》中,世尊有这样的开示,“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意思是说,要知道我今日说的法,(是为了度应该用此种法而度的众生所说),就象打比方用竹筏载人过河,(一旦将该度的人度过了河),法(竹筏)尚且该舍弃,何况无法?

可见,世尊不是让我们不讲法,只是让我们不执著于“法”。什么时候某个法使我们觉悟了当前阶段应了知的人生真谛,进而有了需要再进一步修证的目标和新“法”后,这个“法”就才到了该舍的时候。虽然筏早晚要舍,但河还没度,筏岂能先扔??
所以,“法只在心证,不在口讲”------ 听起来似“大德”所证之言,实是未证言证之人断人法身慧命的谬论。在佛法中,这种“聪明”不算真正的智慧,为它专门起了一个名称,叫“狂慧”,真正的行者当引以为戒


[ 本帖最后由 志新 于 2007-3-15 22:2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3-15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在寺院拍照问题,顺便说明几句。。。[ZT]

许多文物景点,很多地方都有"禁止拍照"的牌子,有时感觉大老远跑去,不能拍点照片作纪念,挺遗憾的。有许多朋友对这种规定很不理解,不就拍拍照片,又不触摸文物,应该不会对文物造成损坏。

不许拍照的主要原因是拍照时闪光灯对文物有损坏。事实上,我国古建筑大都是木质的,容易损坏,上面的彩漆也容易褪色、脱落,拍照时,闪光灯的反复照射对其破坏很大。因此,一般禁止拍照。普通的可见光波长是在400纳米至700纳米之间,低于400纳米的紫外线能量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从而使物体变质;而高于700纳米的红外线能量小,不易被物体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另外一些物质比如石头、铜铁、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响。我们使用的闪光灯型号不一,波长有长有短。但都应是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或多或少对高分子结构的文物有破坏。因此,木质建筑物、字画、丝绸制品、壁画等文物,应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

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1999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将颁布关于文物影视、照片拍摄管理方面新的通知。其实,对于文物,国家文物局只从政策法规上进行宏观管理,具体的管理工作,是省、市文物单位在不违反国家统一法规的情况下,根据文物不同的情况进行管理。就说禁止拍照这个问题吧,国家文物局只在大范围作出规定,比如书画、丝织品、壁画、漆木器等文物,容易受光照褪色,造成文物损坏,原则上不得拍摄。但不可能具体规定哪个文物点能拍,哪个文物点不能拍;哪一件文物能拍,哪一件不能拍。当然,不用闪光灯,也许对文物不会造成损坏,但也不敢说不用闪光灯就绝对让拍。可能有的文物景点有一些特殊情况,关系到版权和资料方面的问题。

博物馆有的展厅做出禁止拍照的规定,主要因为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从版权方面考虑。因为有的临时展厅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博物馆的陈列形式都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付出了劳动。如果拍下照片,被别的单位、个人模仿就损害了该馆的利益。第二,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字画、丝绸等文物很容易受闪光灯光波的破坏。第三,从安全的目的出发。有人完整拍下展厅的方位、结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条件。第四,为了保证参观环境。有人为拍照会让别人挪一挪,让一让,还有三角架一支需要时间,也会给别人带来不便。当然,大部分文物比如雕塑、青铜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损坏的展品,都是允许拍照的。不许拍照的个别文物,如果参观者不使用闪光灯,一般也不干涉。其实,参观者拍照只是需要一些文物图片资料的话,许多博物馆制有精美的画册,其它博物馆一般也都有。

即使是文物,也并非都不被允许拍照,只有拍照后对其确有损坏危险的才会立有醒目的禁拍标识,这种情况,人人都应当自觉遵守。但本人强调一下,柏林寺的这座万佛楼,是2003年农历八月初十日刚刚落成开光的崭新建筑,根本不在禁拍之列。柏林寺还经常邀请摄影师们拍摄“禅-----生活夏令营”、“传灯法会”等多种题材的主题照片,除了不定期在展窗公示外,还经常在“禅”刊上发表。另外,末学与柏林寺的多位出家师父熟识,他们很支持,并随喜末学多多拍摄、广结佛缘的善举。顺便说一下,末学还是那里的老和尚净慧法师(禅宗一代高僧----虚云老和尚的传法弟子)的皈依弟子呢
阿弥陀佛!

[ 本帖最后由 志新 于 2007-3-15 22:43 编辑 ]
发表于 2007-3-1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i 于 2007-3-14 03:04 发表
明白什么了?
大家用脑想一下?  敬佛用心不用口!
司令口没讲过敬佛,但行为胜于用口敬, 神灵是不容侵犯的,而用犯禁讲敬佛,不是叶公就是神台猫屎也

40筹款办学的确是一件大好事
但你说的敬佛用心不用口?
以有没参加为善恶标准?
无他
但手熟耳
发表于 2007-3-1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发表于 2007-3-17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志新 于 2007-3-15 22:08 发表
有的寺院供三身佛,有的供七佛,有的寺院大殿里塑的是五尊佛-----
1、正中是法身佛,名毗卢遮那佛,代表法界体性智,佛呈跏趺坐,手结智拳印。
2、左手第一位是南方宝生佛,表福德,象征平等性智,其身金色, ...

南无阿弥托佛!!
汇市一小鸟!!
发表于 2007-3-1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

发表于 2007-3-18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庄严
发表于 2007-3-18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3-18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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